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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對外公布“可食用”畜禽目錄 未將狗列入其中

2020-05-29 14:31: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國農業農村部29日正式對外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首次明確家畜家禽種類范圍,就此明確了“可食用”畜禽的范圍。

《目錄》共列入了33種畜禽,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介紹,《目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屬于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適用于《畜牧法》管理。“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

在《目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狗是否列入《目錄》”引起社會關注和熱議,此次公開的《目錄》并未將狗列入其中。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大多數意見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不斷變化,一些關于狗的習俗也會發生改變。《目錄》屬于正面清單,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于野生動物,并不意味著不能養。對于狗的管理,今后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實現規范管理。

還有一些建議將蛙類列入《目錄》。該負責人表示,蛙類是兩棲動物,不屬于家畜家禽,不能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確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標簽: 首次出臺 畜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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