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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發展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 加強就業幫扶助力鄉村振興

2021-09-08 08:37:19 來源:工人日報

“延續支持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的費用減免以及實施的各項優惠政策,保持就地就就業崗位。對符合建設標準的就業幫扶車間,縣(市、區)通過資金補助和一次獎補的方式,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支持。”日,青海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下發《實施意見》,發展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加強就業幫扶助力鄉村振興。

據介紹,青海充分發揮就業幫扶基地、愛心企業作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就業,對吸納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被國家認定的就業幫扶基地,給予每個基地2萬元的一次資金獎補。對就業幫扶車間吸納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幫扶對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照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給予其社保補貼和每吸納一人1000元的一次獎勵。

青海對企業、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先繳后補”的原則,按企業實際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并按企業每吸納一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為進一步健全有組織勞務輸出工作機制,優先保障脫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外出務工。對經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2年和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進行就業登記的,分別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補貼。按規定對跨省就業3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給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一次交通補助。

此外,為引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鄉村能人就地創業,幫助有條件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自主創業。青海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供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幫扶對象在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依法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規定給予1萬元的一次創業補貼。

標簽: 就業,幫扶,助力,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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