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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處罰數連續兩年上升 監管重拳打向哪兒?

2022-01-10 08:26:07 來源:第一財經

在保險業轉型的時期,監管也以重拳應對行業亂象,引導行業走向高質量發展。重拳出擊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處罰金額和罰單數量連續兩年的大幅增長。

根據普華永道日發布的《2021年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分析》(下稱“處罰分析”)數據顯示,保險機構2021年共領到了2182張罰單,被罰了約3.03億元,同比增長28.39%。這也是繼2020年罰單數量和金額雙漲之后的連續兩年增長。

從罰單內容和趨勢可以看到監管的發力方向,除了編制虛假材料、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虛列費用等行業高發“老問題”之外,險資運用、關聯方資金占用、自媒體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也遭到了重罰。業內人士預計,不管從行政處罰的罰單金額還是陸續發布的各種規范文件來看,運用嚴監管來糾偏行業過去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在今年也將延續。

3.03億,罰了點什么?

三年的保險業處罰情況來看,2020年和2021年已連續兩年經歷了罰單數量和罰金總額的雙雙上漲。

普華永道的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針對保險機構開出1705張罰單,罰單總金額為2.36億元。這兩個數字較媒體統計(中國銀行保險報)的2019年947張罰單和1.41億元的總金額分別大幅上漲80%及67%。而2021年,這兩個指標在2020年的高增長基數上再次上漲,2182張罰單和約為3.03億元的罰單總金額,同比再次增長27.98%及28.39%。

“雖然這兩年有疫情影響,但是可以看到并沒有動搖監管機構對保險業亂象重拳出擊的決心。確實前兩年保險業經歷了快速發展的階段,但同時也有各種亂象頻出,說到底還是因為粗放的發展方式造成的。”一名保險業資深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同時,他也表示,罰單數量和金額的上升,也與兩年監管發布的越來越多規范文件和專項治理工作有關。

季度處罰的變動趨勢似乎可以印證這點。處罰分析數據顯示,2021年一季度的處罰較2020年同期持,二季度的罰單數量在2020年和2021年均保持全年最低水,三季度2021年較2020年監管處罰激增,隨即2021年的四季度罰單數量有所上漲,罰款金額稍微回落。

據普華永道分析,這是因為隨著2021年下半年《關于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有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監管處罰力度明顯加強。

那2021年超過3億元的罰款背后,主要都是哪些行業亂象使然呢?

處罰分析顯示,2021全年財產險公司累計收到年度最多罰款,罰款總金額約1.95億元,占比64%;同時,數量上,財產險公司也收到年度最多單,達1180張,占比54%。

從季度趨勢來看,一季度較2020年第四季度繼續增長,三季度監管處罰金額増至全年最高水,第二、四季度處罰金額相對回落。說明監管對于財產險亂象的打擊力度在第三季度有所加強,在高強度的打擊力度下體現出處罰金額穩步下降的良好趨勢。

而最高頻出現的處罰事由則是“編制虛假材料”以及“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兩個行業頑疾,且單次均受罰金額在16萬~22萬元/張的較高范圍內,成為監管“圍剿”的重點方向。

同時,“編制虛假材料”的處罰事由也同時出現在人身險和中介機構的前五大違規事由之中,而“虛列費用”類處罰除了財產險之外也出現在了人身險的前五大違規事由之中。

事實上,這兩個處罰事項也是行業多年來的頑疾,這背后也和保險業過去的粗放式發展方式密切相關。“在粗放式發展方式之下,部分保險機構無法避免地會出現‘以保費論英雄’的發展方式。而在激烈的行業競爭和各種合規問題的‘夾擊’下,一些保險機構就會采取一些虛假的方式在規模增長的同時做到表面上的合規,但其實背后蘊藏了很多經營風險。所以這也成了監管機構連續多年的重拳打擊對象。但這個發展方式不轉變的話,其實這個亂象很難絕跡。所以其實監管也在用更加嚴厲的方式來增加保險機構和從業人員的違規成本。”上述保險業資深人士表示。

例如,廣西銀保監局在2021年12月向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開出255萬元的罰單,其中包含225萬元的公司罰款以及30萬元的個人罰款。據普華永道統計,這個罰單也成為2021年度保險機構收到的最高額罰款,而處罰的原因就是因為財務數據不真實。又如,2021年,保險代理人曹某,因涉及欺騙隱瞞返傭等多項違規,被山西銀保監局開出終身禁入行業的重磅罰單。

同時,從2021年的行政處罰類型來看,涉及吊銷許可證、停止接受新業務、撤銷高管任職資格等重罰措施的罰單數量均較2020年有不同程度的進一步上漲。

除了上述高頻處罰事由之外,“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雖然出現頻率不高,一旦出現,必定會成為嚴懲的對象,在產壽險機構中這一事項造成的罰單都是均處罰金額最高的。另外,險資運用、關聯方資金占用、自媒體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也出現在了2021年的處罰事由中,尤其是自媒體的管理也成為了監管機構對于市場環境變化之后出現的新型問題的出擊。

嚴監管將延續

事實上,嚴監管除了體現在罰單之外,也體現在監管政策的不斷發布和完善之中。

普華永道表示,2021年度,政府機構持續嚴監管,發布了一系列新法規及監管政策,主要總結為八個層面:規范保險業務發展、規范保險資金管理運用、加強公司治理、防控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規定保險行政制度管理、監管主體、發展方向引導。

從2021年的政策法規來看,政府機構在鼓勵保險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密切關注新態勢催生出的問題,如新頒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等針對規范互聯網業務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法規。與此同時,保險行業的沉疴痼疾仍舊是銀保監會的監管重點,如《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的通知》《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等新發文均為規范公司治理、內控合規等相關問題。

普華永道認為,保險機構應當逐條分析新的法規或監管要求;找出差距并根據自身業務和企業特點設計實施改進方案;并且將相關要求落實到組織職責、制度流程、信息系統,以及日常管理中,深入查找并及時調整公司內控合規的薄弱環節,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集團層面的并表管理。

展望2022年,業內人士普遍還是認為機遇與挑戰并存。一方面疫情下人民群眾的保險意識日益覺醒以及政府對保險行業的重視和支持為保險行業發展提供機遇;另一方面,壽險深度轉型的陣痛、財險業車險綜改的持續影響以及新能源車業務的高賠付等問題都會給行業帶來不小的挑戰,同時消費者需求和行業環境也在發生著巨大改變。在此行業轉型的關鍵時期,預計嚴監管態勢仍將延續,來保證行業向著高質量發展方向轉變。

“保險作為一種管理風險的特殊的復雜金融產品,投保人要為看不見摸不著的未來風險買單,需要對行業的信任感才能做到。在強調大眾應增強保險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保險從業人員需要更好地呵護這個行業,共同建立起行業的信用。因此不管是監管處罰的外力倒逼還是應對行業環境的劇烈變化使然,都需要保險機構從根本上轉變發展思路,提高合規意識,自上而下地防止亂象發生。”上述保險業資深人士表示。

標簽: 拳打,重拳,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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