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理財 > 正文

每日消息!泉峰汽車: 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

2022-09-25 19:14:21 來源:證券之星


(相關資料圖)

證券代碼:603982     證券簡稱:泉峰汽車          公告編號:2022-116轉債代碼:113629     轉債簡稱:泉峰轉債         南京泉峰汽車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              名單的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南京泉峰汽車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網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南京泉峰汽車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確定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1)公示內容: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職務;  (2)公示時間: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4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內網;  (4)反饋方式:以電話、郵件或寫信等方式進行反饋,并對相關反饋進行記錄;  (5)公示結果:在公示的時限內,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提出異議。  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與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及其任職文件等資料。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職務的公示情況及監事會的核查結果,監事會發表核查意見如下:職人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成為激勵對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作為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車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激勵計劃

精彩推薦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免責聲明 | 誠聘英才 | 廣告招商 | 網站導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53123.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品質網 版權所有
 

聯系我們:43522767@qq.com
 

未經品質網書面授權,請勿轉載內容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