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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訊息!艾力斯: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

2023-05-22 16:12:10 來源:證券之星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


(資料圖片)

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保薦機構”)作為正在履行上海

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力斯”、“上市公司”、“公司”)持

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對公司 2022 年度(以下簡稱“本持續督導期”)的規范

運行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報告如下:

一、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機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

  楊沁、褚曉佳

(三)現場檢查時間

(四)現場檢查人員

  楊沁、周增駿、潘逸琪

(五)現場檢查內容

  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獨立性、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募集資金

使用情況、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公司經營狀況以及承諾履行情

況等。

(六)現場檢查手段

等資料;

二、本次現場檢查主要事項及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艾力斯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收集了

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通知、決議和記錄等資料,核對了公司相關公

告,并查閱了公司其他內控制度。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持續督導期內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備、

合規,相關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有關

規定的要求履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二)信息披露情況

  根據對公司三會文件、會議記錄的檢查,并通過與指定網絡披露的相關信息

進行對比和分析,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內,艾力斯真實、準確、完整地

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三)公司的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經查閱會計師出具的艾力斯 2022 年度審計報告及《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專項報告》,核查公司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的交易及資金往來情況,并與公司高級管

理人員、財務部門負責人等進行訪談,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內,艾力斯

資產完整,人員、機構、業務、財務保持獨立,不存在關聯方違規占有上市公司

資金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核查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銀行對賬單、募集資金使用臺

賬,查閱了與募集資金使用相關的會議記錄、公告及合同資料,與負責募集資金

使用的高管進行了訪談溝通。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

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

和制度文件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募集資金具體

使用情況與披露情況一致,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司

關聯交易等事項的相關財務資料,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訪談。

  經檢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內,公司不存在違規關聯交易、對外

擔保及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六)經營狀況

  現場檢查人員對公司高管進行了訪談,并從公開信息查閱了同行業上市公司

的經營情況,了解近期行業及市場信息。

  經現場檢查,保薦機構認為:艾力斯上市以來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公

司經營狀況正常,公司經營狀況良好。

(七)保薦機構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

  艾力斯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關于公司

實際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解除司法凍結的公告》。保薦機構對上

述情況進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艾力斯實際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凍

結及解除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實際控制人上述被司

法凍結的限售股股份已解除凍結,目前未發現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業務經營產生重

大影響。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一)艾力斯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報告中,以匯總方式

披露公司向前 5 名客戶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時,未將屬于同一控制人控

制的客戶視為同一客戶合并列示。2022 年 10 月 28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上海監管局出具《關于對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關注函》

                                 (滬

證監公司字[2022]351 號)。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

監管局出具《關于對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

定》

 (滬證監決[2022]246 號)。

  (二)部分募投項目建設未達預期:1、總部及研發基地項目:項目大樓按

照計劃進度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竣工結算尚未完成、個別樓層尚未全部裝修

完畢以及部分設備尚未完成全部調試。2、藥物研究分析檢測中心項目:江蘇艾

力斯依托現有場地陸續配備了分析檢測實驗室,公司在上海新建成的總部大樓中

配備了分析檢測中心,現有設施等能夠滿足目前及未來較長一段時間的檢測需求

且符合相應檢測資質。此外,近年來,由于宏觀經濟變化等因素影響,公司為降

低成本、控制風險、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計劃終止藥物研究分析檢測中心項

目的實施,并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于“新增年產 1.5 億片甲磺酸伏美替尼固體

制劑生產項目”(具體請詳見艾力斯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海艾力斯醫

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除上述項目外,

公司其他項目處于正常推進過程中。

  (三)艾力斯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關

于公司實際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解除司法凍結的公告》。保薦機

構對上述情況進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艾力斯實際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被

司法凍結及解除司法凍結事項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實際控制人上

述被司法凍結的限售股股份已解除凍結,目前未發現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業務經營

產生重大影響。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提請上市公司注意:

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最新相關法規和規定的學習;

時性,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勤勉履職,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確保募投項目完成并實現預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中,未發現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

  保薦機構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過程當中,公司給予了積極的配合。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經現場檢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募集資金使用、

重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

所的相關要求。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艾力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楊沁          褚曉佳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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