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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聚焦:宸展光電: 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公告

2023-06-16 17:10:32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3019        證券簡稱:宸展光電            公告編號:2023-047


(相關資料圖)

              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

                數量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開第

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宸展光

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

劃(草案)》”或“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

對本次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進行調整,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經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關于<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

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立意見,同意公司實行本次激勵計劃。

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關于<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

法>的議案》及《關于核實<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

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同意公司實行本次激勵計劃。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內部公示。

提出的任何異議或不良反映,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

行了審核并發表了審核意見,認為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2021 年 06 月 11

日,公司公告了《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

況說明及審核意見》。

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關于<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

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

報告》。

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

調整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獨立董事對相關事

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關事項

發表了意見。

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權的首次授予登記工作,期權簡稱:

宸展 JLC1,期權代碼:037158。本次授予股票期權共 464.93 萬份,授予人數 143 人,

行權價格為 21.98 元/份。

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

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

了核查并就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意見。

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

作,期權簡稱:宸展 JLC2,期權代碼:037247。本次授予股票期權共 111.07 萬份,

授予人數 28 人,行權價格為 21.98 元/份。

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數量及行權

價格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

授予期權數量并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及《關于修訂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根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同

意將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數量由 576 萬份調整為 662.40 萬份,其中:首次

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由 464.93 萬份調整為 534.6695 萬份,預留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由

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總數由 143 人調整至 11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

數量相應由 534.6695 萬份調整為 452.2950 萬份,注銷 82.3745 萬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權

的股票期權;同意根據最新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中可

行權日進行相應修訂。董事會認為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行

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可在 2022 年 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7 月 22 日期間

(實際行權開始時間需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辦理完成時間確定,

但不早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行權。監事會對相關事項

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審核意見。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

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及深圳價值在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應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及

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分股票期權注銷完成的公告》,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

確認,82.3745 萬份股票期權注銷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辦理完畢。

分第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

個行權期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

訂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

單及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并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

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同意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由 28 人調整至 24 人,預

留授予股票期權的數量相應由 127.7305 萬份調整為 116.1730 萬份,注銷 11.5575 萬份

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董事會認為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

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可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期間(實際行權開始時間需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辦理完成

時間確定)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行權。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并發

表了審核意見;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

所及深圳價值在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應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及獨立財務顧問報

告。

認,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中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的

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

權期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

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

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經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股

票期權剩余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 394.2552 萬份調整為 433.6807 萬份;預留授

予股票期權剩余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 113.7930 萬份調整為 125.1723 萬份,行

權價格由 18.72 元/份調整為 16.29 元/份。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情況

   公司 2022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實施完畢。2022 年年度利潤分

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147,804,198 股為基數,每 10 股派發現金股利 8 元(含

稅),共計派發 118,243,358.40 元;每 10 股送紅股 1 股,共計送紅股 14,780,419 股;

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

理辦法》、《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1)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

縮股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 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

利、股票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 為調

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經過調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權剩余尚未行權的

股票期權數量由 394.2552 萬份調整為 433.6807 萬份;預留授予股票期權剩余尚未行

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 113.7930 萬份調整為 125.1723 萬份。

   (2)若激勵對象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

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0-V 其中:P0 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整后的行權

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 仍須大于 1。

   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

   P=P0÷(1+n)其中:P0 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 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

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P 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本次調整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由 18.72 元/份調整為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事項,符合

《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

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董事會本次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事

項,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符合《管理辦

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

權價格的議案。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

行權價格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

規定,與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相關授權一致,調整程序合法、合規。

同意公司董事會對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進行調整。

  六、律師事務所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出具之日:

程序符合《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

本次激勵計劃調整事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辦理相關手續;

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宸展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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