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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日報丨通達海: 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023-06-20 17:55:46 來源:證券之星

                       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南京通達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南京通達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

會議審議《關于提名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于提名第二屆

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等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

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

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的

相關事項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提名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提名鄭建國、徐東惠、童

俊、曹偉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候選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選人

的任職資格、教育背景、工作經歷、業務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職要求,不存在《公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

司法》

運作》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

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也未曾受到中

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我們一致同意提名鄭建國、徐東惠、童俊、曹偉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

董事候選人,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提名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關規定,提名朱躍龍、冀洋、吳青川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選人的個人履歷、工作經歷、社會兼職等情況符合《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

《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條件,具有獨立性和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

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也

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

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條件。

  我們一致同意提名朱躍龍、冀洋、吳青川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

人,并同意獨立董事候選人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調整募投項目內部結構的的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內部結構調整是根據項目

的實際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及項目的實際情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

的使用效率,內部結構調整不改變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投資總額、建設周期,

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募投項目的

正常進行。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內部結構調整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內

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募投項目內部結構調整的事項。

  四、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

金的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

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未與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在募集資金到位前,開始募投相關項目的推進工

作是公司為抓住市場機遇、提高公司市場地位采取的積極舉措,有利于搶占市場、

拓展產品應用范圍;募集資金的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

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尤其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

                      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

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

                     獨立董事:朱躍龍 陳曉龍 冀洋

                       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本頁無正文,為《南京通達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

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朱躍龍        陳曉龍             冀   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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