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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威科技: 愛威科技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2023-07-06 18:15:42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88067      證券簡稱:愛威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0


【資料圖】

      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 0.10 元

     ? 相關日期

      股權登記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68,000,000 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

金紅利 0.10 元(含稅)

             ,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6,800,000 元。

三、     相關日期

      股權登記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四、     分配實施辦法

     除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其他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

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

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

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股東丁建文、林常青、周豐良、王曉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

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及

《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2]85 號)的規定,持股期限(指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

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

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10 元;持股 1 年以內(含 1 年)

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10 元,待其轉讓

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

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

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

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實際稅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

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 10%;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

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

有關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該通知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

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

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 10%,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每股人民幣 0.09 元。

(3)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

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

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09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

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

自行辦理。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滬股通”持

有本公司股票的,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義持

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

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執行,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

繳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09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

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

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5)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東及機構投資者,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

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由其自行申報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

幣 0.10 元。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電話:0731-89715453

特此公告。

                     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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