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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濱海縣政協和工會:開展“1+1”協商績效評議活動

2022-07-07 07:56:23 來源:工人日報

“某企業改制,要一次下崗42名職工,對此職工們有意見。縣政協和縣工會在該企業開展‘有事好商量’和集體協商,并對協商績效進行評議,使該企業提高了認識,最終僅分流職工12人,職工滿意率達95%。”這是江蘇省濱海縣政協和工會開展“1+1”協商績效評議的一個典型案例。

針對當地有部分企業在開展“有事好商量”和集體協商中存在不規范、職工滿意度低等現象,今年2月,濱海縣政協和縣總工會出臺《關于建立“1+1”協商績效評議的實施意見》,建立政協和工會聯動機制,發揮政協職能作用,把縣政協開展的“有事好商量”和工會主抓的集體協商有機結合,由縣政協牽頭,縣總工會協助,組織縣政協委員對“有事好商量”和集體協商建制情況及協商績效進行評議,把“1+1”協商做細做實,促進協商績效提升。

據濱海縣總工會副主席徐立才介紹,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列為“1+1”評議對象:未開展“1+1”協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率低于80%的;企業裁減職工的方案未經職工充分協商的;“有事好商量”和集體協商程序不規范的;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行政行為未經協商和職代會通過的;協商制定的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協商協議履約率低于95%的;對協商確定的“產改”責任清單打折扣的;勞動爭議協商化解調處不及時的;協商過程職工的參與度低,對協商結果不滿意的等等。

“1+1”協商績效評議采取三種形式進行評議。每月召開一次“1+1”協商評議會議,明確4~5家被評議企業作剖析發言,由政協委員作點評。組織政協委員到被評議企業進行現場察看,察看的內容包括“1+1”協商制度是否建立、程序是否規范、協議是否履行、臺賬是否健全等,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評議。每季度召開一次“1+1”協商述職會進行評議,到目前已召開兩次述職評議會,共通知9家被評議企業和單位到會述職,現場測評并當場公布測評結果。

據濱海縣政協副主席、縣總工會主席程熙介紹,建立“1+1”協商評議制度以來,已對28家企業和6個單位進行了評議,促進67項協商內容提質增效。截至6月上旬,全縣新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工會16家,吸納6674名貨車司機、544名快遞員入會,線上培訓職工5700余人,穩定就業崗位6785個,化解勞動爭議53起,有力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標簽: 江蘇省濱海縣 政協和工會 協商績效評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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