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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曹仁賢:盡快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

2022-03-08 11:32:31 來源:第一財經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曹仁賢提交了《關于盡快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的建議》。

曹仁賢表示,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我國通過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方式籌集資金,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量給予電價補貼,有力支持了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截至2021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突破10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突破3億千瓦,連續多年穩居全球首位。同時,在規模化應用的過程中,光伏發電、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水不斷提升,成本持續下降,已全面實現無補貼價上網,成為我國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力量。

但2020年以來的光伏產業鏈漲價潮導致電站投資成本不降反升。“2020年下半年以來,多晶硅價格一路上漲,加之光伏產業鏈其他材料、設備的上漲,另外光伏電站還普遍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儲能系統用以輔助并網,增加了光伏電站的投資。”曹仁賢說,總體看光伏電站的發電成本增加了20%-25%,由于上網電價已執行各地燃煤基準價而且偏低,導致光伏電站投資回報率急劇下滑甚至虧本。

他強調稱,事實上,光伏電站成本與各地煤電價格無關,其度電成本,取決于光照強度、初始投資、息稅及非技術成本,這個成本可能會高于或低于當地煤電價格,煤電價格本身也是波動的,所以將煤電價格作為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是不科學的,也有悖可再生能源法精神。“因此,按照《可再生能源法》,根據光伏電站當期成本和合理收益厘定新建項目上網電價,加快推進光伏開發利用,保障雙碳目標如期實現,已是當務之急。”

據此,曹仁賢提出兩點建議:

一是盡快完善光伏發電價格形成機制。

其一是核定新建光伏電站保障收購價格,建議根據各地區光伏電站度電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價格,每年核算1次,有重大變化適時核算調整,和各地煤電價格脫鉤。光伏電站所發電量全額保障收購,合理利用小時數內電量,上網電價執行保障收購價格,并確保當期發電價格20年不變,過合理利用小時數的電量可參與市場交易,由市場機制形成價格。其二是進一步加快推進綠電交易市場。建議加快推進綠電交易市場走向成熟,適時建立配額制的強制綠電交易市場,釋放綠電供需雙方發展潛力。

二是盡快建立光伏電站儲能系統價格機制。

曹仁賢稱,現階段要求光伏電站配置一定比例儲能系統具有一定合理,但是由于沒有建立儲能系統成本疏導機制,光伏電站上網電價也未體現儲能輔助服務及可控容量等價值構成部分,導致光伏電站投資回報率急劇下降。建議對于發電側配置儲能的項目,由各省電網公司根據當地電網情況,每年核定一次儲能配置比例,價格主管部門每年核定一次儲能成本價格,并將儲能成本納入光伏電站保障收購價格的成本核算中;對于電網側儲能項目(或者共享儲能項目)參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辦法核定調峰、調頻服務價格和利用率。

標簽: 人大代表 光伏發電 電價機制 代表曹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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