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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熱議!龍建股份: 龍建股份涉及訴訟公告

2022-10-19 17:53:10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0853     證券簡稱:龍建股份       編號:2022-059


(資料圖)

        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開庭。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額:20,479,324.32 元。

  ?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案件尚未開庭審理,目前暫時無

      法判斷是否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產生影響。

   近日,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電子方式收到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青島交發高速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

司訴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相關訴訟文書,現將訴訟的有關情況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管轄法院: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法院所在地:山東省青島市東海東路 99 號

   原告:青島交發高速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被告: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

   二、訴訟案件情況

   (一)訴訟案件背景

第 339 號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青島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公司提交的與

青島青龍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為青島交發高速公路發展

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詳情請見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2017-044”號臨時公告)。

項共計 20,479,324.32 元(詳情請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披露的“2022-041”號臨時公告)。青島交發高速公路發展集

團有限公司已支付上述款項,案件執行完畢(詳情請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2022-044”號臨時公告)。

  (二)原告主張的訴訟事實與理由

  青島交發高速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認為青島仲裁委員會作出青

仲裁字(2017)第 339 號仲裁裁決違反了《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

第三、四項和第三款的規定,應予撤銷。

  (三)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案件尚未開庭審理,目前暫時無法判斷是否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

利潤產生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該訴訟進展,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除本訴訟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內)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

訴訟、仲裁事項。

  特此公告。

                  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報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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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龍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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