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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快訊:龍利得: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2-10-23 18:14:03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300883    證券簡稱:龍利得    公 告 編 號 : 202 2 - 04 2

          龍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員工持股計劃,公司未來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進行調

整。

人民幣4,000.00萬元(含本數),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8.00元/股(含)

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5,000,000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

本的1.45%;按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人民幣2,400.00萬元(含本數),回購

價格上限人民幣8.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3,000,000股,

約占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0.87%,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完成時

或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本數),不超過人民幣4,000.00萬元(含本數)的公司自有資金或符合

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籌資金。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在回購期間尚無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若上述股東未來擬實施減持

計劃,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

務。

     (1)若本次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

格區間,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2)公司在實施回購股份期間,受宏觀經濟調控、臨時經營需要等

因素影響,致使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按

計劃實施的風險;

     (3)因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

因,可能存在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回購方案的風險;

     (4)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

可能存在因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無法實施等原因,導致已回

購股票無法授出或轉讓的風險。

     公司將根據回購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

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規和

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龍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具體情況如下:

 一、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內在投資價值的認可,結合近期

公司股票在資本市場的波動情況,為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

信心,推動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回歸,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樹立

公司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經營情況、財務狀

況等因素,經審慎研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徐龍

平先生提議公司回購部分股份,并將回購的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及/

或股權激勵,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

干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團隊利益結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

 (二)回購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購的股份擬用于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公司未來

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進行調整。

 (三)擬回購股份的方式、種類

     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

票。

 (四)本次擬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擬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8.00元(含),不超過董事會審議

通過本次回購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

價格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回購實施期間結合公司股票價格、資金

狀況確定。

     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限內實施了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現金分

紅、配股等其他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

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數量

及價格上限。

 (五)擬回購股份的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及擬用于回購的資金

總額

     本次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400.00萬元(含本數),

不超過人民幣4,000.00萬元(含本數)。

     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4,00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

已發行總股本的1.45%;按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人民幣2,400.00萬元,回購

價格上限人民幣8.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3,000,000股,

約占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0.87%;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完成時

或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六)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自

籌資金。

 (七)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

日起12個月內。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回購方案即

實施完畢:

  (1)如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股

份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回購事宜,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

止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

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

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個交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后對回購方案順延實施并及時

披露,順延后不得超出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

 (八)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條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

號——回購股份》第十條的相關規定:

 (九)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已發行總股本的1.45%。若本次股份回購后全部鎖定,預計回購后公司股

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回購前                                 回購后

                                 本次增減變

  股份性質     股份數量                                股份數量

                        比例       動(股)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條件股份   109,684,150   31.70%   +5,000,000   114,684,150   33.15%

無限售條件股份   236,315,850   68.30%   -5,000,000   231,315,850   66.85%

  股份總數    346,000,000 100.00%                 346,000,000 100.00%

已發行總股本的0.87%。若本次股份回購后全部鎖定,預計回購后公司股

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

                回購前                                 回購后

                                 本次增減變

  股份性質     股份數量

                        比例       動(股)         股份數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條件股份   109,684,150   31.70%   +3,000,000   112,684,150   32.57%

無限售條件股份   236,315,850   68.30%   -3,000,000   233,315,850   67.43%

  股份總數    346,000,000 100.00%                 346,000,000 100.00%

  上述變動情況為初步測算結果,暫未考慮其他因素影響。具體回購

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完成時或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十)管理層關于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經營、財務、研發、債務履行

能力、未來發展影響和維持上市地位等情況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購反映了管理層和股東對公司內在價值的肯定和對未來

可持續發展的堅定信心,有利于維護公司全體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

者信心以及公司股東價值的提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總資產為

資產122,909.79萬元。若按本次回購資金上限人民幣4,000.00萬元,按

重為1.84%,約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比重為2.79%,約占流

動資產比重為3.25%。

  根據目前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結合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管理

層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和未來發展產生

重大影響,亦不會對公司的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及研發能力產生不

利影響;回購股份實施后,公司的股權分布仍符合上市條件,不影響公

司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公司全體董事承諾:本次回購股份不會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

持續經營能力。

  (十一)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在董事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前六個月內是否存在買賣公司

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單獨或者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行

為的說明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份的情

形,也不存在單獨或者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的行為。

  (十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合計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

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六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說明

  截至本次回購決議之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

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回購期間暫無明確增減持計劃,持股

述主體擬實施股份增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

義務。

  (十三) 提議人提議回購的相關情況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

理徐龍平先生《關于提議回購公司股份的函》(以下簡稱《提議函》),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內在投資價值的認可,結合近期公司

股票在資本市場的波動情況,為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

推動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回歸,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樹立公司良

好的資本市場形象,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因

素,經審慎研究,徐龍平先生提議公司回購部分股份,并將回購的股份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團

隊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截至《提議函》

提交日,徐龍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3.3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占公司總股本的18.04%。。截至《提議函》提交日,徐龍平先生及其一

致動人在提議前六個月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單獨或者

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的行為,在公司股份回購期間尚沒

有明確的股份增減持計劃。若未來擬實施股份增、減持,公司將嚴格依

照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四)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以及防范侵害

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作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如未能在

股份回購完成之后36個月內實施上述計劃,回購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

債的情況。若發生注銷回購股份的情形,公司將嚴格依照《公司法》的

有關規定,履行減資相關決策程序,通知債權人,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

法權益,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十五)對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保證本次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按照最

大限度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原則,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

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

等;

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

外,授權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成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合約;

宜;

     上述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有效。

 二、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獨立董事

就股份回購事宜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回購方

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購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

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司全體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為實施股

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長效激勵機制,有效

地將股東、公司和員工的利益結合在一起,促進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

因此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的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

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購股份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不存在

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購股份方案

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事項。

  四、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區間,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素影響,致使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按計

劃實施的風險;

可能存在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回購方案的風險;

能存在因股權激勵計劃及/或員工持股計劃無法實施等原因,導致已回購

股票無法授出或轉讓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龍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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