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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即時看!中原環保: 關于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

2022-12-26 22:10:45 來源:證券之星

       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資料圖】

關于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7 號——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三條

            規定情形的說明

  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公司”)

擬以現金支付的方式購買鄭州公用事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持有的鄭州市污水凈化有限公司 100%股權。根據《上市公司重大

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上述交易事項將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以

下簡稱“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相關主體(包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即本次交易對方)及其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標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以及為本次交易提供服務的獨立財務顧問、審計審閱機構、法律

顧問、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及其經辦人員)不存在因涉嫌與本次

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立案偵查的情況,最

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因與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

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綜上,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條不得參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情形。

  特此說明。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7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

三條規定情形的說明》之蓋章頁)

                    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上市公司 資產重組 中原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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