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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環科:募投項目環保投資額現不同版本 環評單位曾因數據造假被“點名”

2023-01-28 20:58:43 來源:金證研

(原標題:中集環科:募投項目環保投資額現不同版本 環評單位曾因數據造假被“點名”)

《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望山/作者 西洲 映蔚/風控


(資料圖片)

2021年6月8日,“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是南通市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之一。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倒逼企業主體提升危化品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截至2021年5月31日,南通市共發現隱患問題13,136條,已整改11,313條,處罰金額642.37萬元,停產停業整頓8家。

反觀中集安瑞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集環科”),其合作的多家主要危廢的委托處置單位,因危廢相關問題“吃”罰單,違規行為包括未按要求設置危廢標識、未經審核收處危廢等。不僅如此,作為中集環科募投項目的環評單位,曾因在檢查過程中提供造假記錄等情形被責令整改。事實上,除了募投項目,中集環科信息披露現“羅生門”,其中兩項募投項目的環保投資額與環評報告存“出入”,信披質量或遭拷問。

一、募投項目環保投資金額現不同版本,合計差額超九百萬元

百慮輸一忘,百巧輸一誠。

此番上市,中集環科募集資金高達10億元。然而,其中兩項募投項目的環保投資金額,卻與對應環評報告披露的環保投資金額“打架”,上演信披“羅生門”。

1.1 此番上市,中級環科的募投項目包括“綠洲產線升級項目”、“制造中心項目”

據中集環科簽署日2022年10月18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此次上市,中集環科共募集資金10億元,分別用于“罐箱柔性化綠色智造燈塔工程項目”、“罐箱后市場服務與網絡升級項目”、“高端醫療裝備配套能力優化項目”(以下簡稱“醫療裝備項目”)、“有色金屬精密制造中心項目”(以下簡稱“制造中心項目”)、“研發中心擴建項目”(以下簡稱“研發中心項目”)、“數字化運營升級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需要指出的是,“罐箱柔性化綠色智造燈塔工程項目”分為“特種罐箱綠色柔性燈塔工廠項目”(以下簡稱“綠色柔性燈塔項目”)與“南通罐箱綠洲產線智能化升級項目”(以下簡稱“綠洲產線升級項目”)兩個項目;“罐箱后市場服務與網絡升級項目”分為“修箱車間原廠維修和增值改造項目”(以下簡稱“車間改造項目”)與“罐箱后市場連云港堆場項目”(以下簡稱“后市場堆場項目”)兩個項目。

其中,“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總投資額1.05億元,項目備案號為崇川行審備〔2021〕109號,環評批復號為崇行審批2〔2021〕119號。

而“制造中心項目”總投資額9,527.9萬元,項目備案號為崇川行審備〔2021〕134號,環評批復號為崇行審批2〔2021〕129號。

據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公開信息,2021年5月17日,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公示《中集安瑞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罐箱綠洲產線智能化升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環評報告”),“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的總投資額為1.05億元,項目備案號為崇川行審備〔2021〕109號。

同年6月2日,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對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環評報告作出審批決定,批復文號為崇行審2[2021]119號。

2021年5月24日,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公示《中集安瑞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屬精密制造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制造中心項目環評報告”),“制造中心項目”的總投資額為9.527.9萬元,項目備案號為崇川行審備〔2021〕134號。

同年6月9日,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對制造中心項目環評報告作出審批決定,批復文號為崇行審2[2021]129號。

對比項目名稱、項目備案號、環評批復號及項目投資額可以看出,上述官方公示的兩項環評報告,即為中集環科招股書披露的“綠洲產線升級項目”、“制造中心項目”的環評報告。

然而,關于上述兩項募投項目的環保投資額,首輪問詢回復披露的數據與環評報告卻存在“出入”。

1.2 問詢回復披露兩募投項目的環保投資額,分別為685萬元、400萬元

據出具日2022年12月5日的《中集安瑞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集安瑞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深交所要求中集環科披露其募投項目相應的資金來源和金額。

對此,中集環科回復,其募投項目中的“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的環保投資額為685萬元,其中400萬元來自募集資金,285萬元來自于自有資金;“制造中心項目”的環保投資額為400萬元,全部資金來源自募集資金。

1.3 環評報告披露的上述兩募投項目環保投資額,分別為105萬元、10萬元

而據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環評報告,“綠洲產線升級項目”的環保投資額為105萬元。

據制造中心項目環評報告,“制造中心項目”的環保投資額為10萬元。

即中集環科首輪問詢回復披露“綠洲產線升級項目”、“制造中心項目”的環保投資額,較對應的環評報告披露的環保投資額分別多出580萬元、390萬元,兩個項目的環保投資額合計相差970萬元。

上述情形是否意味著,中集環科的兩項募投項目,存在“夸大”環保投資金額的嫌疑?

二、募投項目環評單位因數據造假被“點名”,還因存在掛靠行為遭失信記分

回顧過去,2020年12月29日,南通中集罐式儲運設備制造有限公司(中集環科前身),曾因存在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因子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質量問題被“點名”。環評編制單位蘇州合巨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及編制人員汪佩,也被相應通報批評。

無獨有偶,此番上市,中集環科多項募投項目的環評單位江蘇中氣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氣環科”),或也不是“省油的燈”。

2.1 本次上市,中集環科四項募投項目的環評單位為中氣環科

據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披露信息,中集環科“綠洲產線升級項目”與“制造中心項目”的環評編制單位,均為中氣環科。

不僅如此,中集環科其他募投項目中,亦不乏中氣環科的“身影”。

據南通市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公示信息,中集環科募投項目“研發中心項目”、“綠洲柔性燈塔項目”的環評編制單位,亦為中氣環科。

而正是多次與中集環科合作的環評單位中氣環科,存在提供造假記錄的“黑歷史”。

2.2 2018年,中氣環科因提供造假記錄等行為被環保部門被責令整改

據生態環境部2018年6月7日發布的公開信息,2018年6月7日上午,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回頭看”工作動員會在南寧召開。至此,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全部實現督察進駐。

其中,第一批“回頭看”督察組進駐時間為1個月。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區)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

據公開信息,2018年2-4月期間,在嗅辨員證書到期的情況下,中氣環科依然從事該業務檢測并出具報告;噪聲檢測、煙塵檢測時,均無現場原始記錄單。

經查,中氣環科2013年通過江蘇省質監局CMA檢驗機構認證,2016年進行了換證。根據《GB/T14675-93空氣質量惡臭的測定三點比較式臭袋法》,經嗅覺檢測合格者,無特殊情況可連續三年承擔嗅辨員工作,并無強制要求持證上崗,中氣環科提供了其內部開展關于嗅辨人員培訓后考核的試卷。

通過調閱該中氣環科檢測報告發現,該單位出具的有關噪聲的檢測報告中有原始檢測記錄,并有儀器機打數據單,有關煙塵的檢測報告中有原始檢測記錄,但記錄內容不全,并且沒有儀器機打原始數據,無法溯源。

督察組通過調查詢問發現,中氣環科存在未按檢測標準檢測,原始檢測記錄單缺失,儀器使用記錄缺失,檢測方法超過該單位能力范圍,采樣人員互相代簽,采樣人員采樣時間段隨意填寫,一組采樣人員同一時間段出現在兩個不同地點,現場采樣人員管理不善、無人監督、無法發現現場采樣時的錯誤等問題,且現場檢查時中氣環科向執法人員提供造假儀器記錄。

對此,崇川區質監局對中氣環科進行立案調查,并責令其整改。

問題尚未結束。2022年,中氣環科還因存“掛靠”情形遭失信記分。

2.3 2022年中氣環科因不符合全職編制人員要求,存“掛靠”情形遭失信記分

據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2022年7月5日,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環評單位和環評工程師誠信檔案專項整治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通報》,經現場檢查核實、信用平臺信息查詢比對、收集環評工程師從業及社保繳納情況、相關外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協查發現,注冊地在南通市的6家環評單位和6名環評工程師,存在“掛靠”行為。

其中,中氣環科因存在不符合全職編制人員要求,存在“掛靠”行為的情形,被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記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第一款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被計以失信扣分5分。

不難看出,中集環科多項募投項目均與“問題”環評單位中氣環科合作,該環評單位為中集環科出具的環評報告質量幾何?或該打上問號。

三、多家主要危廢處置受托方現環保違規“黑歷史”,遴選機制或遭拷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研究發現,中集環科合作的多家主要危廢處置委托單位,頻現危廢相關處罰情形。危廢處置委托方的準入標準或該“打上問號”。

3.1 稱對募投項目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合規處置

將目光放回中集環科此番上市募投項目的環保措施上。

據首輪問詢回復,深交所要求中集環科披露其募投項目所采取的環保措施。

為此,中集環科披露稱,此番上市,募投項目中的“綠色柔性燈塔項目”、“綠洲產線升級項目”、“車間改造項目”、“后市場堆場項目”、“醫療裝備項目”、“制造中心項目”、“研發中心項目”共計7個項目,其中產生的固廢污染物,中集環科所采取的環保措施均為,一般工業固廢委托相關單位回收利用或處置,危險廢物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而“數字化運營升級項目”,為購置信息化設備及軟件系統,安裝于中集環科數據中心機房及辦公區,不涉及污染物排放。

此外,在招股書募投項目“項目的實施地點及環境保護”部分,中集環科披露,前述除“數字化運營升級項目”外的7項募投項目,建成后在生產過程中將會有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產生,中集環科已配置專業環保管理人員,建立了污染物檢測和處理機制。

且招股書的“環保措施”部分披露,針對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同污染物,中集環科聲稱制定了不同的環保措施。

其中,中集環科對固廢污染物制定的環保措施為:中集環科的固廢遵循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到處理處置的全過程控制原則。

對于一般固廢,由于廢鋼、鐵、廢紙箱、廢木托盤等屬于可回收廢棄物,一般由中集環科采購部聯系相關單位進行處置;對于危險廢棄物,中集環科按照環保要求建立了專門的危廢倉庫,不同種類的危廢分類收集、貯存,委托有資質的處置單位對相關危廢進行合規處置,并建立危廢產生、處置臺賬,處置情況在江蘇省危廢動態管理系統中動態申報。

進一步地,中集環科披露了其主要危廢的委托處置單位。

3.2 選取的主要危廢處置單位,包括四通資源、海之陽環保、錦明資源等

據招股書,中集環科披露了截至簽署日2022年10月18日,其主要危廢的委托處置單位情況。

其中,油漆桶危廢處理單位包括泰州市四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通資源”)、南通海之陽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之陽環保”);表面處理廢物危廢處理單位包括江蘇錦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明資源”)。

且中集環科表示,截至簽署日2022年10月18日,上述委托單位均取得了相關危廢經營許可證,具備危廢處理的經營資質。

然而,上述危廢處置單位,均曾因危廢處置相關問題受罰。

3.3 2017年,四通資源因存在廢桶未粘貼危廢標識的違法行為而受罰

據泰姜環罰字[2017]7號文件,四通資源存在未清洗的廢桶未粘貼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違法行為。

為此,2017年,泰州市姜堰區環境保護局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對四通資源處以1.5萬元罰款,并責令其停止上述違法行為。

無獨有偶,到2021年,四通資源仍現污染防治措施的違法行為。

3.4 2021年,四通資源因生產中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遭責令整改

據泰環罰字〔2021〕6-10號文件,2020年11月10日,執法人員到四通資源現場檢查時,四通資源清洗工序正在生產,且揮發性氣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設施正在運行,檢查發現清洗工序生產過程未完全密閉,清洗工序塑料簾部分敞開,車間內有異味。

基于此,2021年1月6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對四通資源處以3.8萬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要求其生產時必須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問題并未結束。2019年,中集環科另一危廢委托處置單位海之陽環保,也現環境違法“黑歷史”。

3.5 2019年,海之陽環保因危廢未按規范設置標識等情形“吃”罰單

據通09環罰字[2019]31號文件,2019年6月21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局聯合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第一輪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強化監督第六組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海之陽環保存在兩項環境違法行為。

一是,海之陽環保庫存危險廢物(廢桶)未按照規范設置標志標識。該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條“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之規定。

二是,海之陽環保危險廢物臨時堆放處未按規范采取三防措施,部分廢桶散落地面。該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之規定。

對于第一項違法行為,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研究認為,海之陽環保對庫存危險廢物(廢桶)未按照規范設置標志標識的違法行為,經指出后立行立改,決定對該行為不予處罰。

但對于第二項違法行為,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海之陽環保處以6.4萬元罰款,并責令海之陽環保立即改正該違法行為,且需按規范設置危廢貯存場所“三防”措施。

除此之外,為中集環科處置表面處理廢物危廢的主要單位錦明資源,亦因危廢處置相關問題遭到處罰。

3.6 2022年,錦明資源因未經審核收處危廢等違法事實被罰沒109.98萬元

據泰環罰字〔2022〕3-58號文件,2022年4月21日,錦明資源因主要從事HW17及HW21等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項目,但未按照入廠要求、未達到入廠標準、未經審核收處危廢,隨機抽查入廠檢測化驗單,且存在多批次檢測不符合條件的危廢入庫處理;危廢倉庫部分包裝物亦無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自動監控設施的數據采集裝置故障,無法采集歷史數據等問題,被泰州市生態環境局處以109.98萬元罰款,并被責令其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并需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且需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設備。

由上述情形可見,報告期內,與中集環科合作的多家危廢委托處置單位,曾因各類安全生產及危廢處理問題等被罰。

可見,歷史上,中集環科主要危廢處置受托方四通資源因未按要求使用污染防治措施被勒令整改,另兩家危廢處置合作方海之陽環保、錦明資源亦因危廢處置相關違法問題被罰。即中集環科選擇與多家“問題”危廢受托方合作,是否存在隱憂?

未來,中集環科在資本市場的“探照燈”下,能否經受住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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