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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霖家居: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全球聚焦

2023-03-15 21:58:29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408   證券簡稱:建霖家居   公告編號:2023-010


【資料圖】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

 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

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

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

案》

 ,根據《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

                           》”)

的規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對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

                           )

的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了調整。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會議通過《<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

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

法》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

劃的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會議通過《<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

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

法》

 《關于核查<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

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有

關的任何異議。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監事會披露了《監事會

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

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

會,審議通過了《<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

辦法》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公司隨即披露了《關

于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

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

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

股票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

對本次授予事宜進行了核實。

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

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監事會對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

行了核實。

分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

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監事會披露

了《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

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

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

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登記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

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

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

作,并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預留部分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關于

登記完成的公告》

       。

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1 年股

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公司獨

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發表了核查意見。

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1 年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

格的議案》

    《關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授予剩余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剩余預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留授予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以張榜公告的方式進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授予

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監事會披露

了《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

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

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

工作,并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

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1 年股

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關于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

                         ,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

核查意見。

  二、本次調整回購價格的說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開的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了《關于 2021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以本公司 2021 年度

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戶的股

份余額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現金股利人民幣 3.95 元(含

稅)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實施完畢。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

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

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

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鑒于此,公司決定對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如下調整:

  P=P0-V

  其中:P0 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 為每股的派

息額;P 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

仍須大于 1。

   本次調整后:

   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

價格 P=6.89-0.395=6.495 元/股。

   三、本次調整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

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

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

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調整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

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中相關調整事項的規定,本

次調整內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

權范圍內,調整程序合法、合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對本次激

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五、監事會核查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對 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有關規定,不存在

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對首次授予及預留第

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調整目前階段已取得必

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調整事項符合《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規定,符合《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

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特此公告。

            廈門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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