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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資訊丨睿能科技: 睿能科技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2023-06-15 18:09:43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933               證券簡稱:睿能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2


【資料圖】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0.09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6/26       -       2023/6/27    2023/6/27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210,508,200 股為基數,每股派發

現金紅利 0.09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18,945,738.00 元(含稅)。

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6/26       -       2023/6/27    2023/6/27

四、    分配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

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

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經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確認,公司控股股東睿能實業有限公司、股東平潭

捷潤股權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上述 2 名

股東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

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 號)、

《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2]85 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

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①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

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20%;

     ③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 50%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10%。

     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 1 年以內(含 1 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

人所得稅,即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09 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

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

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對于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紅利,按照《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85 號)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

息紅利繼續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公

司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 0.081 元。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股東,公司根據《關于

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

際派發現金紅利0.081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取得的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 A 股

股票(“滬股通”),其股息紅利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

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

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的有關規定,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

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 0.081 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

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 10%的,企業或個

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將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

款的差額予以退稅。滬股通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發放日等時間安排與

公司 A 股股東一致。

     (5)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不代扣代繳企業

所得稅,其取得的股息紅利的企業所得稅由其按稅法規定自行申報繳納,公司對

其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09 元(含稅)。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的事項,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91-88267288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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