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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1萬直至辭退 法院判賠19.6萬

2022-03-11 08:48:51 來源:快科技

今日,一則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直至辭退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并引發網友廣泛熱議。

從杭州中院官方公眾號獲悉,2019年2月,朱女士應聘成為了某科技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隨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合同期限自2019年3月12日起1年,試用期3個月,工作內容為人力資源工作,基本工資為14000元/月。

朱女士入職后不久便懷孕了,因孕期檢查等多次請假。2020年1月,朱女士因羊水過少、妊娠合并貧血等原因住院治療,5日后出院,醫生建議休息一周并開具了醫療證明書。出院當日,朱女士便通過釘釘發起了1周的病假申請并上傳了醫療證明書,但未獲批準。

幾日后公司又將其崗位調整為了行政助理,月薪也由1.4萬元降低到了只有4000元。5天后,公司以朱女士在沒有與管理層進行有效溝通的情況下未到崗上班,形成曠工事實,因工作上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為由,提出與朱女士解除勞動關系。

因為懷孕,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接連被調崗和解除勞動關系,朱女士感覺受到了歧視。在生下孩子后,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朱女士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

該科技公司卻不服仲裁裁決,向桐廬法院提起訴訟。

桐廬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科技公司雖然未批準朱女士的病假,但結合朱女士之前的請假及住院情況來看,朱女士并非無正當理由不到崗,不能認定朱女士曠工。且公司提供的證據尚不能認定朱女士存在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因此,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最終,桐廬法院依法判決該科技公司給付朱女士產假期間工資及被停發的工資損失、餐補、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等共計19.6萬余元,并為朱女士繳納停發工資期間的社會保險等。

該科技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訴。杭州中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你怎么看?

標簽: 科技公司 勞動仲裁 勞動關系 女經理懷孕被調崗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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