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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判房是什么意思(暫時中止執行法院判決的意思)

2023-05-30 07:39:37 來源:律速網

法判房是什么意思?

1、法判房是指法院通過拍賣而獲得的房屋。我國法律規定,根據法院的訴訟文書進行房屋轉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法律效力。所以,法院拍賣的房屋,自拍賣成功起,房屋的物權就發生轉讓。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四百九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債的,標的物所有權自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轉移。

暫時中止執行法院判決的意思?

1、暫時中止執行法院判決就是指,因為某種特殊情況的發生而使法院判決的執行程序暫時停止,待這種情況消失后,再行恢復執行法院判決程序。

2、相關知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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