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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2023-03-09 18:17:27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303    證券簡稱:得邦照明        公告編號:2023-003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人:

  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金得邦”)

  本次擔保為對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不屬于關聯擔保。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全資子公司瑞金得邦

在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以下簡稱“寧波銀行金華分行”)的授信業

務提供最高余額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為瑞金得邦提供的擔保總額合計 25,000 萬元(含本次擔保),實際已使用擔

保余額為 0 萬元(含本次擔保)。

  ? 本次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無對外擔保逾期情況。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瑞金得邦因經營需要,向寧波銀行金華分行申請一系列授信

業務,授信種類包括但不限:人民幣/外幣貸款、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銀行

承兌匯票承兌、商業承兌匯票保貼、銀行保函(擔保)、備用信用證、賬戶透支、

出口打包放款、進口開證、提貨擔保、進口代付、進口押匯、出口押匯(包括出

口商業發票融資)、福費廷、保理、發票貼現、貸款承諾、拆借和回購、委托貸

款、委托債權投資、非標準化渠道融資類業務、信用卡授信業務(包括信用卡消

費、取現、信用卡消費分期、信用卡現金分期等)、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及其他本

外幣表內外授信業務(包括或有債權業務),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9 日止。公司為瑞金得邦在寧波銀行金華分行的前述業務提供最高余額為

人民幣 5,000 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與民生銀行金華

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

  (二)本次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已分別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和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

七次會議和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2 年度對外擔保額

度計劃的議案》,同意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過人民幣 10 億元的擔保,其中包含

為瑞金得邦的授信業務提供本金 10,000 萬元人民幣及其產生的利息與其他費用

的擔保,為東陽得邦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得邦光電”)的授信業務提供本金

司(以下簡稱“上海良勤”)的授信業務提供本金 10,000 萬元人民幣及其產生

的利息與其他費用的擔保。在年度計劃總額的范圍內,各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相

互調劑使用,并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授權代理人簽署相關協議及文

件,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

日止。具體內容詳見《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2022 年度申請銀行

授信及在授信額度內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8)。

  公司對擔保額度進行調劑,調出得邦光電擔保額度 10,000 萬元至瑞金得邦,

本次調劑完成后,公司對得邦光電的擔保余額為 0 元,可用擔保額度為 0 元,詳

見《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

編號:2023-002)。公司本次對擔保額度再進行調劑,調出上海良勤擔保額度

萬元,可用擔保額度為 5,000 萬元,對瑞金得邦的擔保余額 25,000 萬元,可用

擔保額度為 5,000 萬元。因此本次擔保額度在上述擔保額度范圍內,此次擔保無

需履行其他審議程序。

  本次提供擔保前,公司對瑞金得邦的擔保總額為 20,000 萬元,剩余可用擔

保額度為 5,000 萬元;本次提供擔保后,公司對瑞金得邦的擔保總額為 25,000

萬元,剩余擔保額度為 0 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81586589026X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1 日

   注冊資本:300 萬元

   注冊地點:江西省瑞金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勝利大道北側

   法定代表人:聶李迅

   經營范圍:節能燈及照明電器、電子產品制造,銷售;照明生產設備及本企

業場地租賃;自營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

展經營活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瑞金得邦資產總額 85,205.51 萬元,負債總額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瑞金得邦資產總額 93,696.61 萬元,負債總額

   被擔保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債權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

   保證人: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逾

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

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和所有其他應

付的一切費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

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

間的雙倍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的一切費用增加而實際超出最高債權限額的部分,

保證人也自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債權限額的部分,

保證人也自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保證期間

主合同約定債務分筆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每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業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兩年。

到期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為瑞金得邦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和戰略發展需要,

有利于其穩健經營和長遠發展。瑞金得邦授信額度多年來均未全額使用,且瑞金

得邦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風險及決策能夠有

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握其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風險可控。本次擔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預計額度范圍內。本次提供擔保事項的風險處于公司可控

范圍之內,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

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由公司提供擔保的對象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經營情況良

好,擔保風險可控;所涉及的擔保事項有利于提高其融資能力,符合子公司正常

生產經營需要。本次擔保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 2021 年年度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

別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臨時公告。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 53,500 萬元(均為

對子公司的擔保,含本次披露的 5,000 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

產的 17.28%,其中上市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 53,500 萬元,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7.28%。除上述擔保外,公司及子公司無其他對外

擔保,亦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報備文件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07900BY23C3N7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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