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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龍凈: 關于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

2023-04-04 22:10:09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0388        證券簡稱:S T 龍凈        公告編號:2023-032


(資料圖)

轉債代碼:110068        轉債簡稱:龍凈轉債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收到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凈

環保”或“公司”)申請后 10 個交易日內,決定是否撤銷對本公司股票實施的

其他風險警示。

   ?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審核確認,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概況

   公司 2021 年度被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

部控制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認為:龍凈環保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

報告內部控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三)條的規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二)非標審計報告所涉事件的具體說明

   據非標審計報告中事項涉及的業務合作單位及公司原控股股東自查,部分事

項存在原控股股東利用業務合作單位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情況。經原控股股東自

查,累計資金占用 36,480 萬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自查報告披露日,原控股

股東資金占用余額 15,580 萬元,資金占用利息 1,242.35 萬元,共計 16,822.35 萬

元。經福建證監局現場檢查,出具了《關于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檢查事

實反饋函》。經檢查發現,2021 年期間公司預付工程款等款項流入原控股股東

及其關聯方,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 43,220 萬元,相關事項中新查實四筆資

金占用共 6,740 萬元,相關資金占用利息為 270.61 萬元。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 43,220 萬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占用本金已全額償還

完畢。資金占用所產生的占用利息共計 1,512.96 萬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全

額收取完畢。

  二、 公司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

  (一)內部缺陷整改情況

  (1) 公司已更換控股股東,并梳理資金占用形成的原因及內控缺陷,對梳理

出來的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2) 加強與相關股東的有效溝通,不斷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完善自查機

制,強化內部控制監督職能,確保公司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3) 2022 年,公司多次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公司法》《證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加強合規意

識,為提高公司規范運作的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打好基礎。

  (1) 完善決策體系及監督機構職能

  公司在完成控股股東變更后,從多方面綜合整改投資決策及內部控制相關的

合規治理事項,包括完善頂層設計與細化決策機構分級。

  根據公司章程,全面改組董事會和監事會,部分管理層進入董事會,避免決

策和執行脫節,提高決策和執行效率;加強監事會的監督職能,促進公司合規體

系的完善。

  決策機構分級細化。為完善法人治理結構,2022 年公司設立投資與決策委

員會、董事長辦公會及總裁辦公會,并出臺相關議事規則,原《公司章程》內規

定的董事長權限改為由投資與決策委員會、董事長辦公會及總裁辦公會分級行

使,將公司有關對外投資、收購與出售資產、資產抵押等重要事項的審批權限進

行分級細化,高效審批不同額度項目,明確劃分各層級決策機構權責,通過群策

群力提高決策效率和質量,促進內部控制合規有序,杜絕投資事項審議不合規等

問題再發生。

  (2) 修訂內部控制手冊及建立健全職能機構

  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手冊》進行全面梳理修訂,同時快速推

動建立健全職能機構、優化制度建設,通過落實內部控制機制,預防不合規事項

的再次發生。

  增設改革辦公室,參與構建集團化運營管理體系改革的頂層設計、總體策劃

和總體計劃;協同各相關部門編制部門改革方案,提出具體舉措;組織、指導和

推進公司重要制度的制(修)訂,統籌協調公司業務流程優化與改革。建立督辦

機制,提高公司議定事項的執行力;出臺制度體系管理辦法,完善規章制度規則。

  增設基建部,歸口管理公司各項基建工作,負責基建項目的規劃方案設計、

投資概算、工程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管控、竣工驗收、

工程決算審核以及產權辦理等。

  (3) 優化制度建設

  完善公司治理層面等上位制度。修訂《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

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制定《董事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試行)》

《總裁辦公會議事規則(試行)》

              《督辦制度(試行)》

                       《制度管理辦法(試行)》,

適應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促進公司規范治理水平提高。

  a) 監督類管理制度:頒布實施《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談話制度

實施辦法(試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公司內部監督體系,加強

風險管控和違規問責,保障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b) 運營類管理制度:先后出臺《訂單型項目墊資管理制度(試行)》《項

目承接毛利率控制線管理制度(試行)》《工程項目成本管理規定(試行)》,

規范和加強項目審查和公司預算管理,健全多業務單元業績考核體系,控制項目

墊資風險。

  c) 投資類管理制度:出臺《投資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公司投資行為,

防范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保障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

  (4) 加強關鍵節點管理

  a) 加強供應商管理

  公司已督促供應鏈管理部門對供應商管理工作進行了完善,包括供應商準入

資格的梳理,供應商準入必備資料及可選資料的規范等,通過對供應商的資質、

規模、價格以及綜合實力進行審核,綜合評估供應商的履約能力,確保采購控制

程序能夠有效運行,以降低和避免供應商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b) 加強基建項目管理

  全面梳理公司在建工程項目,與智慧環保產業園、福州水環境科技園的代建

方、施工方、監理方共同對已結算工程的進度和質量進行檢查,并按合同約定的

工程進度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

  c) 加強經營風險管理

  全面改善和加強集團化管理,建立簡潔、規范、高效的集團化管理體系,正

積極推動公司在資產、費用、采購、技術、客戶信用、品牌宣傳、人力、生產、

法務管理等方面開展制度建設,通過建章立制強化精細化內控管理,提升內控管

理水平。

  d) 加強審計監督

  完善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能,加強內部審計部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

情況的監督力度。

  綜上,公司將持續增強治理環節的投入力度,定期檢查公司與大股東及關聯

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杜絕大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的發生。

要求公司總部及下屬企業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治理合規要求,對與關聯方往來

事項均予以特別重視并及時上報。

  (二)資金占用的清償及退還情況

  公司原控股股東采取對外轉讓持有的龍凈環保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清償占

用資金余額及利息。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原控股股東占用本金已全額償還完

畢,頂丞建工和名筑建工已全額退回剩余超額預付工程款。2022 年 10 月,公司

收到福建證監局反饋函中新查實資金占用事項所產生的利息。至此,上述事項形

成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償還完畢,原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資金占

用情形已消除。

  (三)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審議情況

  截至目前,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內控有效運行,原控股股東資金占

用情形已消除,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21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審核

報告(容誠專字[2023]361Z0190 號)》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 2022 年度《內部控

制審計報告(容誠審字[2023]361Z0169 號)》。

  公司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23 年 2 月修訂)第 9.8.1(三)

條的規定進行排查,公司已不觸及第 9.8.1(三)條規定的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

情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2 月修訂)第 9.8.6 條的

規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

于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撤

銷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專項意見:“根據容誠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影響

已消除的審核報告(容誠專字[2023]361Z0190 號)》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 2022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容誠審字[2023]361Z0169 號)》,公司 2022 年年度

經審計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2

月修訂)第 9.8.1(三)條規定的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綜上,根據《股票

上市規則》第 9.8.6 條相關規定,我們認為公司股票符合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的條件。公司股票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有利于保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們

同意公司股票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三、其他風險提示

  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收到公司申請后 10 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公司將根據該申請事項的進展情況及

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

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體和網站披露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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