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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比特: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環球最新

2023-05-12 21:01:55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444           證券簡稱:吉比特                公告編號:2023-026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調整 2020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0 年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

   鑒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3.00 元

                                           (含稅),

根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將 2020 年股票期

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開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

議案》,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派息情形時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行權價格

進行相應的調整,故本次調整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

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行權的決策程序及相關信息披露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實施了激勵計劃,并進行了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期權授予。

詳見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0 年

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

報》《證券日報》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勵計劃行權價格、股票期權數量,批準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期權第一個行權

期符合行權條件,同意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進行行權。其中,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12.00 元(含稅),董事會同意將激勵計劃

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407.09 元/股調整為 395.09 元/股。詳見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分別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將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

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395.09 元/股調整為 379.09 元/股。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勵計劃股票期權數量,批準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

條件,同意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進行行權。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勵計劃行權價格、注銷第一個行權期已到期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其中,因公司于

將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379.09 元/股調整為 365.09 元/

股。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分別審議通過,同意公司將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

票期權行權價格由 365.09 元/股調整為 362.09 元/股。詳見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的相關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情況

   (一)調整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 2023 年 4 月

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擬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30.00 元(含稅)。

   (二)調整方法及調整后行權價格

   根據激勵計劃相關規定,若在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票期權行

權期間,公司有派息等事項,應對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調整,但任何調整

不得導致行權價格低于股票面值。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額;P 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 仍須大于 1。

   根據上述調整方法,調整后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365.09 元/股-3.00 元/股

=362.09 元/股。

三、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調整激勵計劃首次及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不會對公司的經營

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調整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

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

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調整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已履行了相關程序,本次調

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原因及調整金額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

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

形。監事會同意公司調整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對公司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宜出具了法律意

見書(以下簡稱“本法律意見書”),認為:根據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

董事會的授權,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本次調整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

授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的

原因及調整后的行權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相關

規定;本次調整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

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二

次會議相關事項的核查意見》;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三)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調整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八、報備文件

 (一)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二)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廈門吉比特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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