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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華翔: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23-09-08 20:28:34 來源:證券之星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股票代碼:002048        股票簡稱:寧波華翔            公告編號:2023-045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

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一、 會議召開情況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3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網絡投票時間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

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 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間

的任意時間。

    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 會議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54人,代表股份521,636,93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

的64.0756%。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7人,代表股份373,316,676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的18.2190%。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50人,代表股份149,085,361股,占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18.3130%。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3人,代表股份765,1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股份的18.2190%。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所主板上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所主板上市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預案>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維護股東和債權人合法權益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的有效性的說明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宜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 521,354,116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9458%;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541%;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

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同意 148,802,54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99.8103%;反對 282,4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1894%;棄權 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

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3%。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楊海律師、于凌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

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

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寧波華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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