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訊:榮昌生物: 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2022-09-26 21:58:19
來源:證券之星
(資料圖)
證券代碼:688331 證券簡稱:榮昌生物 公告編號:2022-022港股代碼:09995 港股簡稱:榮昌生物-B 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2022 年 9 月 26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2022 年 1 月 11 日核發的《關于同意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許可[2022]62 號),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5,442.6301 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 元),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 48.00 元/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2,612,462,448.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稅保薦及承銷費以及其他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2,505,945,496.76 元。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3 月 28 日出具安永華明(2022)驗字第 61486761_J03 號《驗資報告》 ,驗證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相關監管協議,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本次發行所募集到的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全部用于與公司 主營業務相關的項目,具體如下表所示: 擬使用募集資 投資總額 序號 項目名稱 金投入金額 (萬元) (萬元)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體新藥 研發項目 總計 846,863.30 250,594.55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一)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及置換安排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擬以募集資金置換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款項計人民幣 18,605.52 萬元,具體運用情況如下: 使用募集資金 自籌資金預先 擬置換預先投入序號 項目名稱 投入金額(萬 投入金額(萬 自籌資金金額 元) 元) (萬元)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體 新藥研發項目 總計 250,594.55 26,386.26 18,605.52注: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已支付未到期、但自募集資金到位起 6 個月內到期的應付票據金額為 5,486.79 萬元,該等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額需待票據到期后,以募集資金置換。(二)自籌資金已支付發行費用情況及置換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 10,651.70 萬元(不含增值稅),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為人民幣 1,873.91萬元(不含增值稅),本次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募集資金到位前已用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為人民幣 1,873.91 萬元(不含增值稅)。 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20,479.43 萬元置換上述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項出具《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鑒證報告》。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20,479.43 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五、專項意見說明(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未與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募集資金的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 綜上,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事項。(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后 6 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置換行為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置換事項的內容及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事項。(三)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鑒證報告》(安永華明(2022)專字第 61486761_J02),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說明》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及相關格式指南編制要求,與實際情況相符。(四)保薦機構專項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預先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并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了專項審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保薦機構對公司實施該事項無異議。六、上網公告文件(一)《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二)《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三)《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鑒證報告》(安永華明(2022)專字第 61486761_J02 號) 特此公告。 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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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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