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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見

2022-12-01 22:13:48 來源:證券之星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關于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閑置募集資金

           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

                      核查意見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廣東

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蒙泰高新”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

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

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

修訂)》等有關規定,對蒙泰高新擬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

和期限的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出具證監許可[2020]1649 號文

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會公

開發行的股票 2,400.00 萬股,每股面值 1.00 元,發行價格 20.09 元/股,募集資

金總額為人民幣 482,160,000.00 元,扣除與本次發行有關的費用(不含稅)人民幣

公司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驗資報告》

                        (大華驗字[2020]000448

號)。

    (二)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向

號”《驗證報告》。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

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發

行費用后,將投資于以下項目:

序        項目名稱      實 項目總投資額(萬元)   募集資金投資額(萬元)

號                  施

                   主

                   體

                   東

                   納

                   塔

                   司

                   功

                   司

                   能

          合計

                   纖

    注

                   維

                   有

                   限

                   公

                   司

開    根據《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

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募

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投資于以下項目:

序項         項目總投資額(萬元)         募集資金投資額(萬元)

號目

事名

會稱

  年

  產

四                 9,000.00

  萬

次充

 合噸

會流

 計膨

議 動 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

  體

、資

度,連現階段募集資金出現部分暫時閑置情況。本次使用部分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

第金

  續

理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并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

二 和

  長

屆償

  絲

監 還 三、前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

事銀

  B

會 行公

  C

第貸

日F

三款)

次以

會及

日0

第.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議

日,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的理財產品,尚

金 四、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額 (一)現金管理的目的

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

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公司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閑置自有

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更好地實現公司現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使 (二)投資品種

用 公司擬購買投資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理

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 12 個月的投資理財品種或通過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自 1、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產品;

有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注銷產品專用結算賬戶的,公

司將及時公告。

買 (三)投資額度及期限

的 公司(含子公司)擬使用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6.50 億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

及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中使用暫時閑置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現

金管理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60 億元,使用暫時閑置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

,

募 (四)實施方式

集 上述事項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需經公司 2022 年第三次臨時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簽

億元。公司擬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調整部

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和期限,提高募集資金及自

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理財產品發行主體、明確理財金額、

選擇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等,公司財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五)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擬向不存在關聯關系的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產品,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和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構成關聯交易。

  五、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二)針對投資風險,公司擬采取如下措施:

用于其他證券投資,不購買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無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銀行理財

產品等。

間,公司將與相關金融機構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跟蹤理財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

風險控制和監督,嚴格控制資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

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六、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基于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調整閑置募集

資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是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

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及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的,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的情況。通過適度現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

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七、履行的審議程序和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

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總額度

億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中使用暫時閑置首次公

開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發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

日,

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調整閑置募集資

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事項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能

夠更好的實現公司現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本

管 (三)獨立董事意見

理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及子公司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

金管理,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保證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使用并

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

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障股東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監管

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

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此事項時,審議程序和表決

億元,使用暫時閑置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現金管理額度不

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調整

閑置募集資金及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蒙泰高新本次關于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現

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且獨立董事已發表

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還需經公司 2022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

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要

求,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

正常進行,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對蒙泰高新本次關于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

額度和期限的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

公司調整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

頁)

  保薦代表人:

           徐學文         李光柱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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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現金管理 自有資金 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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