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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關注:凌志軟件: 凌志軟件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2-12-22 20:59:41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88588       證券簡稱:凌志軟件   公告編號:2022-032


(相關資料圖)

       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集中競

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內容如下:

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并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予以轉讓;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購的股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內

轉讓完畢,未轉讓股份將被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做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

整后政策實行;

幣 20,000 萬元(含);

購決議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董事長、總經理張寶泉先生,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吳艷芳女士,獨立董事強瑩女士、桂水發先生、林俊

先生,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內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除上述情況外,其他公司董監高、持股 5%以上股東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內暫無股份減持計劃;后續如擬實施新的股份減持計劃,將嚴格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相關風險提示

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

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

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勵,并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予以轉讓;若公司未能以本

次回購的股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內轉讓完畢,則將依

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未轉讓股份將被注銷;

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

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公司董

事會提議回購公司股份。提議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

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詳細內容詳

見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提議公司回購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4)。

  (二)根據《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

章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相關

規定,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由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了上述股份回購提議,會議以 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回

購股份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上述提議時間、程序和董事會審議時間、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

益,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更緊密、有效的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

利益結合在一起,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

股份回購。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二)擬回購股份的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三)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回購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

方案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

  (1)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上限,則回購方案實施完

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

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前 10 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

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 10 個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 10 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

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并在股份回

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予以轉讓。

  回購股份數量:以公司目前總股本 400,010,003 股為基礎,按照本次回購金

額上限人民幣 20,000 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 16.3 元/股進行計算,本次回

購數量為 1,226.99 萬股,回購股份比例占公司總股本 3.07%。按照本次回購金

額下限人民幣 12,000 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 16.3 元/股進行計算,本次回

購數量為 736.20 萬股,回購股份比例占公司總股本 1.84%。本次回購具體的回

  購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

  購情況為準。

    回購資金總額: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2,000 萬元(含),不高于人民

  幣 20,000 萬元(含)。

             擬回購數量           占公司總股       擬回購資金總額

 回購用途                                                    回購實施期限

              (萬股)           本的比例(%)       (萬元)

                                                         自公司董事會審

用于員工持股計                                                  議通過本次回購

劃或股權激勵                                                   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五)本次回購的價格:

    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6.3 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具體回購價格提請

  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回購實施期間,綜合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確定。

    如公司在回購期限內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派送股票紅利、

  配股、股票拆細或縮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

  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價格上限進行相應調整。

    (六)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2,000 萬元(含),不高于人民

  幣 20,000 萬元(含),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七)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若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 12,000 萬元(含)和上限人民幣 20,000 萬

  元(含),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 16.3 元/股進行測算,假設本次回購股份全部用

  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并全部予以鎖定,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

  的變動情況如下:

            本次回購前             按回購金額上限回購后             按回購金額下限回購后

股份類別    股份數量         占總股本      股份數量         占總股本      股份數量         占總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條

件流通股

無限售條

件流通股

股份總數   400,010,003    100%    400,010,003    100%    400,010,003    100%

  注:上述變動情況暫未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以上測算數據僅供參考,具體回購股份數量

及公司股權結構實際變動情況以后續實施情況為準。

   (八)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

力、未來發展及維持上市地位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分析

月 30 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 135,314.38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

資產 127,001.50 萬元,流動資產 95,854.53 萬元。按照本次回購資金上限 20,000

萬元測算,分別占上述財務數據的 14.78%、15.75%、20.86%。根據公司經營和

未來發展規劃,公司認為以人民幣 20,000 萬元上限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經營、

財務、研發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購價款。

購股份資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對公司償債能力不會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回購

股份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有利于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完善公司長

效激勵機制,更緊密、有效的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

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回購股份不會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

力。

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相關事項的意見

股份的意見》《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

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董事會會議表決

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民幣 20,000 萬元(含),擬用于本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

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購價款。回購后

公司的股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激勵機制,更緊密、有效的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

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具有必要性。

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回購方案具備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同意《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

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十)上市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

回購股份決議前 6 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

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及其在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的情況

說明

賬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000%;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周穎先生通過集中競價賣出其個人賬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

份有限公司股東及董監高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結果公告》

                       (公告編號:2022-023))。

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3000%;2022 年 7 月 21 日

至 22 日期間,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梁啟華先生通過集中競價賣出其個人賬戶持

有的公司股份 245,4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613%(詳細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蘇州工業園

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及董監高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結果公告》

                             (公告編號:

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 6 個月內不存在直接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行

為。

   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與本次回購方案不存在利

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行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回

購期間暫無股份增減持計劃;后續如擬實施新的股份增減持計劃,將嚴格按照相

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持股

  經公司問詢,回復情況如下: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董事長、總經理張寶泉先生,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吳艷芳女士,獨立董事強瑩女士、桂水發先生、林俊

先生,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內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除上述情況外,其他公司董監高、持股 5%以上股東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內暫無股份減持計劃;后續如擬實施新的股份減持計劃,將嚴格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二)提議人提議回購的相關情況

  提議人系公司董事長、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寶泉先生。2022 年 12 月 19

日,提議人向公司董事會提議回購股份,其提議回購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對公司

未來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完善公司長

效激勵機制,更緊密、有效的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

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提議人承諾在審議本次股份回購事項的董事會上將投

贊成票。

  (十三)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擬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公司將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股份轉讓。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

動公告日后三年內轉讓完畢,則將依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未轉讓股份將

被注銷。本次回購的股份應當在發布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

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屆時將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債的

情況。若發生股份注銷情形,公司將依照《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履行通知債權

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順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購股份事項的相關工作,公司董事

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的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

限于:

和數量等;

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及調整本次回購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購時機、

回購價格、回購數量等與本次回購有關的各項事宜;

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等;根據實際回購情況,對《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變動的資料及文件條款進行修改;辦理《公司章程》

修改及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若涉及);

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授權公司

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但為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須的事宜。

  上述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

之日止。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

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

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勵,并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予以轉讓;若公司未能以本

次回購的股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三年內轉讓完畢,則將依

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未轉讓股份將被注銷;

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特此公告。

                  蘇州工業園區凌志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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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回購股份 集中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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