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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昌: 第二屆董事會2022年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2-12-30 23:10:01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2980   證券簡稱:華盛昌      公告編號:2022-082

        深圳市華盛昌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第二屆董事會 2022 年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華盛昌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22

年第六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12月28日以郵件、微信等方式發出,并于2022年12

月30日下午15:00以現場及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出席董

事8人,實際出席董事8人,其中獨立董事朱慶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學金先生,

董事程鑫先生、車海霞女士、伍惠珍女士以通訊表決方式出席會議,會議由董事

長袁劍敏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

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充分討論與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的議案》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

分調動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

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

的長遠發展,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與貢獻對等的原則,公司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擬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

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及其摘要,擬向激勵對象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對相 關 事 項發 表 了 獨 立意 見 , 具 體內 容 詳 見 巨潮 資 訊 網

(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為: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伍惠珍、胡建云為本

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回避表決。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的議案》

   為保證本激勵計劃的順利進行,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根據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對相 關 事 項發 表 了 獨 立意 見 , 具 體內 容 詳 見 巨潮 資 訊 網

(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為: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伍惠珍、胡建云為本

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回避表決。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了具體實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

   (1)授權董事會確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

   (2)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或縮股、配股等事宜時,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限制性

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3)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

或縮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時,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

對授予價格及回購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4)授權董事會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權董事會對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資格、解除限售條件進行審查確認,

并同意董事會將該項權利授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行使;

  (6)授權董事會決定激勵對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

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8)授權董事會辦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辦理預留授予

事項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權董事會實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資格,對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購注銷,辦理已死亡的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補償和繼承事宜,

終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根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決定是否對激

勵對象已行使權益獲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權董事會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進行管理和調整,在

與本次激勵計劃的條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該計劃的管理和實施規

定。但如果法律、法規或相關監管機構要求該等修改需得到股東大會或/和相關

監管機構的批準,則董事會需等修改得到相應的批準后方能實施;

  (12)授權董事會簽署、執行、修改、終止任何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有關的協議;

  (13)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實施,授權董事會委任財務顧問、

收款銀行、會計師、律師、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

  (14)授權董事會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將限制性股票總額度在各激勵對

象之間進行分配和調整;

  (15)授權董事會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

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16)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有關政

府、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簽署、執行、修改、完成

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

本的變更登記;以及做出其認為與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

所有行為;

  (17)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向董事會授權的期限與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權事項,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激勵計劃(草案)

                            》或《公司章

程》有明確規定需由董事會決議通過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可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

適當人士代表董事會直接行使。

  表決結果為: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伍惠珍、胡建云為本

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回避表決。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報》、

                    《中國證券報》、

                           《證券時報》、

                                 《證

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

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

  表決結果為:8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深圳市華盛昌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22年第六次會議會

議決議》

   ;

年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華盛昌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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