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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泰生物: 萬泰生物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2023-01-13 19:04:15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392   證券簡稱:萬泰生物       公告編號:2023-004

         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料圖)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投資種類: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產品。

  ? 投資金額:擬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40 億元(含)的閑置自有資金,

該額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環滾動使用。

  ? 履行的審議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

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

行現金管理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特別風險提示:盡管公司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產品,

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公司

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

可預期。

  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

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40

億元(含)的閑置自有資金適時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產品。該

額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共同循環滾動使用。具體情況如下:

  一、現金管理概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和

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為公司和

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二)投資額度及資金來源

  公司擬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含)的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

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產品。此前,經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開的第五屆

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可使用最高額

度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的閑置自有資金適時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

風險投資產品,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此次擬使用的閑置自有資金額度40億元

(含)包含上述20億元(含)。

  (三)投資方式

  公司對投資理財產品的選擇進行嚴格把控,在授權總額度內,閑置自有資金

擬用于購買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

的低風險投資產品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發售的不超過3年期的可轉讓大額存單,

,降低投資風險。

  (四)投資期限

  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共同循環滾動使用。

  (五)實施方式

  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簽署相關文件,具體事項由財務部組織實

施,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格的專業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的金額和期間、選

擇現金管理產品的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二、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

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

意意見。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舉措

  (一)投資風險

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二)風險控制措施

的低風險投資產品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發售的不超過 3 年期的可轉讓大額存單,

明確投資產品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息公開,能夠及時掌握其運作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如評估發現存

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盈利能力發生不利變化、投資產品出現與購買時情況

不符的損失等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必要時可以聘任獨立的外部審計機構進行現金管理的專項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資金安全所需流動資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資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產品,

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的正常周轉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不會對公司未來業務

發展、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造成較大影響。通過對暫時閑置的自有資

金進行適度的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實現股東利

益最大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公司購買理財

產品計入“債權投資”、“貨幣資金”或“交易性金融資產”,最終會計處理以

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五、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在保證正常經營、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最高額度

不超過人民幣 40 億元(含)的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

投資產品,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且有利于公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增加資金收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相關審議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

形。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并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有利

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并同意提

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北京萬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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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現金管理 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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