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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泰克: 招商證券關于公司不提前贖回法蘭轉債的核查意見-快消息

2023-03-01 22:12:26 來源:證券之星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法蘭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贖回“法蘭轉債”的核查意見


【資料圖】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法蘭

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法蘭泰克”或“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2 號—可轉換公司債券》、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等有關規定,經審慎核查,就法蘭泰克不行使“法蘭轉債”的提前贖回權

利,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1205 號文)核準,公司于

行總額 33,000.00 萬元,發行期限 6 年。債券利率為第一年 0.4%,第二年 0.8%,

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0】271 號文同意,公司 33,000.00 萬

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

“法蘭轉債”,債券代碼“113598”。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開始轉股的日期為 2021 年 2 月 8 日,初始轉股價格為

轉股價格由 13.88 元/股調整為 9.70 元/股,自 2021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詳見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關于“法蘭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

號:2021-051)。

股調整為 9.48 元/股,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詳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

披露的《關于“法蘭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0)。

  二、可轉債贖回條款與觸發情況

  (一)贖回條款

  根據《法蘭泰克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有條件贖回

條款規定,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或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未轉股余額不足 3,000 萬元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

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二)贖回條款觸發情況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期間,滿足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法蘭轉債”當期轉股價格 9.48 元/股

的 130%(即 12.33 元/股),已觸發“法蘭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不提前贖回“法蘭轉債”的議案》,鑒于募投項目實施所需及當前市場情況,公司

董事會決定本次不提前贖回“法蘭轉債”,且在未來 3 個月內(即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若“法蘭轉債”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

贖回權利。

  四、相關主體減持可轉債的情況

  經核實,在本次“法蘭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持有“法蘭轉債”

且不存在交易“法蘭轉債”的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法蘭泰克本次不行使“法蘭轉債”提前贖回權利

已經過公司董事會審議,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

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2 號—可轉換公司債

券》、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薦機構對法蘭

泰克本次不提前贖回“法蘭轉債”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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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招商證券 法蘭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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