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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環球播資訊

2023-05-14 16:02:01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301110     證券簡稱:青木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資料圖)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青木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

案已獲 2023 年 5 月 5 日召開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的情況

為基數,每 10 股派送現金股利 6 元(含稅),2022 年度派發現金股利共計人民

幣 40,000,000.2 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若在利潤分

配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的,公司將按照“現金分紅總額固定不變”

的原則,在利潤分配實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總股本計算的分配比例。

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股本總數 66,666,667 股

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

持有首發后限售股、首發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

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

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可出借限售股、

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

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

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1.20000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60000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

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 年 5 月 18 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 年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

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9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 2023 年 5 月 11 日至登記日 2023 年 5 月

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咨詢辦法

  咨詢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南敦和路 189 號海珠科技園二期 1 號樓

  咨詢聯系人:邱正

  咨詢電話:020-80929898

  傳真電話:020-80929898

  七、備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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