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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業: 浙江大元泵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天天看熱訊

2023-05-22 19:13:12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757                證券簡稱:大元泵業          公告編號:2023-024

債券代碼:113664                債券簡稱:大元轉債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浙江大元泵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0.7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5/26        -       2023/5/29    2023/5/29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166,777,200 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7

元(含稅)

    ,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116,744,040 元。

三、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5/26        -       2023/5/29    2023/5/29

四、分配實施辦法

  除自行發放對象外,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

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

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

發。

  公司實際控制人韓元再、韓元平、韓元富、王國良、徐偉建;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所持有

的限制性票。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

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關于上市公

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有關規定,在公

司派發股息紅利時暫不扣繳所得稅,待實際轉讓股票時根據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實際派

發現金紅利為每股 0.7 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

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

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

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

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10%;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

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

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

                             》的有關規定計算納稅,在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紅利,持股時間自解禁之日起計算。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

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 2009[47]號)的規定,公司按

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63 元。如相關股

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

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4)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含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滬

股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

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的有關規定,其股息紅利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

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實際

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63 元。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由其自行判斷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7 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公司股東可在工作日通過以下方式咨詢本次權益分派實施的相關事項。

  聯系部門:證券部

  聯系電話:0576-86441299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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