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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團: 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2023-08-21 23:25:43 來源:證券之星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


【資料圖】

             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

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

規定,全體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當期及累計關聯方資金往來、

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實,現發表專項說明及獨立意見如下:

  經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與關聯方資金往來主要系采購與銷售材料、租

賃房屋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與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及其附屬公司以及其他關聯方之間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形。

  (1)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經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不存在擔?;蛳嗷5那?/p>

形,也不存在公司、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

  (2)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也不存在報告期外發生而延續到 2023 年半年度的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

方提供擔保的事項。

  我們認為:公司認真貫徹執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2023

年半年度沒有發生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延續到報告期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及其附屬公司以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事項;2023 年半年度

公司不存在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發生并延續到報告期的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事項,公司不

存在違規對外擔保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

            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此頁無正文)

 獨立董事簽字:

    周   瑋                   陳   彤

    陳   禹

                         二 O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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