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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鴻高科: 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重組上市的說明

2023-08-31 23:26:21 來源:證券之星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支付現金方式

購買廣西長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長科”、“標的公司”)100%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股權(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目前,廣西長科的股

東為寧波恒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運能源”),持股比例為 47.15%;

廣西廣投科元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廣投科元”),

持股比例為 46.14%;廣西廣投長科新材料產業發展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以下簡稱“廣投長科”),持股比例為 6.71%。恒運能源正與廣投長科商議于

本次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提交董事會前受讓其持有的標的公司 6.71%股權,

故本次交易最終交易對方為恒運能源、廣投科元。前述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通

過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恒運能源、廣投科元持有的標的公司 53.86%、46.14%股

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持有廣西長科 100%股權,從而取得其控股權并納

入合并報表范圍。本次交易為現金收購,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本次交易預計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權未發生變更。本次交易為現金收購,本

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東均為寧波定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公

司實際控制人均為陶春風先生,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組上市。

  特此說明。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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