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理財 > 正文

安博通: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之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

2023-05-10 22:55:38 來源:證券之星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關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之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博通”或“公司”)于 2019 年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證券”)擔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

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天風證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

的持續督導工作,持續督導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據公司 2021 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分別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2 年

過了公司 2022 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相

關議案。根據本次發行的需要,公司聘請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

安證券”或“保薦機構”)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

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協議,由另行聘請的保薦

機構完成原保薦機構尚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因此,天風證券尚未完成的持續

督導工作由華安證券承接。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期限已屆滿。華安證券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

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等相關規定,出具本保薦總結報告書。

  一、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承諾

  (一)保薦總結報告書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的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

法律責任。

  (二)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國證監會對保薦總結報告書相關事

項進行的任何質詢和調查。

 (三)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

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采取的監管措施。

  二、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名稱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 198 號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韜

保薦代表人    金仁杰、王運龍

聯系電話     010-56683571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     688168

法定代表人    鐘竹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5 日

上市日期     2019 年 9 月 6 日

注冊資本     76,292,708 元

注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濱河路 3 號 6 號樓 C0310 室

辦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十號院東區 15 號樓 A 座 301

董事會秘書    但晨

聯系電話     010-57649050

  四、保薦工作概述

 (一)督導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有效執

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公司資源的制度;

 (二)督導公司有效執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

之便損害公司利益的內控制度;

 (三)督導公司有效執行并完善保證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

 (四)督導公司健全并有效執行信息披露、規范運作、承諾履行、分紅回報

制度,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持續關注公司及其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作出的關

于募集資金的使用、投資項目實施等承諾的履行情況;

   (六)持續關注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

   (七)持續關注公司經營環境、業務狀況及財務狀況;

   (八)持續關注公共傳媒關于公司的相關報道;

   (九)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持續

督導現場檢查報告和年度持續督導報告等文件。

   五、履行保薦職責期間發生的重大事項及處理情況

   (一)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注冊的批復》

     (證監許可[2022]2159 號)核準,公司以簡易程序向不特定對象發

行 A 股 股 票 共 4,289,308 股 , 每 股 發 行 價 格 為 31.54 元 , 共 募 集 資 金

驗證,并出具大信驗字[2022]第 27-00007 號驗資報告。

   華安證券作為公司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要求履行保薦和持續督導職責。

   (二)公司 2022 年度業績下滑并出現虧損

   公司 2022 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462,038.73 元,較上年同

期下降-111.72%,公司經營業績大幅下滑并出現虧損,主要原因為:①2022 年公

司銷售人員數量快速增加,銷售費用同比增幅較大;②公司重視技術研發投入,

研發費用有所增加;③2022 年受外部環境影響較大,公司業務開展受限,公司對

客戶應收賬款回款風險審慎地進行評估后,計提的信用減值損失大幅增加。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保薦機構針對公

司業績大幅下滑并出現虧損的情況進行了核查。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存

在業績大幅下滑或虧損的風險。公司 2022 年度業績出現較大幅度下滑,和公司

     六、對上市公司配合保薦工作情況的說明及評價

  在持續督導期間,公司能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則的要求規范運作,并

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則的要求,及時、準確的按照要求進行信息披露;重要事

項公司能夠及時通知保薦機構并與保薦機構溝通,同時應保薦機構的要求提供相

關文件。

     七、對中介機構參與證券發行上市相關工作情況的說明及評價

  安博通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能夠積極配合公司和保薦機構,為持續督導相關

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審閱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了事前或事后審閱。公司已

按照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依法公開對外發布各類公告,確保各項

重大信息披露及時、準確、真實、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

     九、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審閱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對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了審閱,認為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

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募集資金使用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不

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保薦機構將就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繼續履行持續督導

的責任。

     十、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公司不存在其他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精彩推薦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免責聲明 | 誠聘英才 | 廣告招商 | 網站導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53123.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品質網 版權所有
 

聯系我們:435 227 67@qq.com
 

未經品質網書面授權,請勿轉載內容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