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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焦點:建科股份: 關于2022年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2-10-26 23:08:36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301115              證券簡稱:建科股份       公告編號:2022-018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 、準確 、完整 ,沒有

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常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

通過了《關于2022年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明

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F將具體情況公告如

下:

   根據公司2022年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報

表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0,900,034.00元, 其中母公司2022年1-9月

實現凈利潤為85,904,200.42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報表累計未分配

利潤為531,615,796.85元,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267,457,877.91元。根據合并

報表和 母 公 司 報 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 潤 孰 低 原 則 , 本 期 期 末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潤 為 267,457,877.91元。

     為積極回報股東、與股東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果,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

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董

事會擬定的2022年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擬以公司目前現有的總股本18,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

金紅利人民幣3.5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6,300萬元(含稅)。本次

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后年度。若

在分配方案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將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

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對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充分考慮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利于全體股

東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

  (一)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2022年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

規定,充分考慮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利于全體股東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具備合

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 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2022年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三季度利潤

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深圳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

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符合公司當前的實際情況,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穩定、健

康發展,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 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

公司現金分紅》《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

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廣大股

東、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獨立董事一致同意

該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須經股東大會審議,審議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

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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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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