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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龍杰: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023-03-20 23:00:39 來源:證券之星

蘇州龍杰                               獨立意見


(相關資料圖)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

                              《獨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真審閱了公司第四屆董

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議案和材料的基礎上,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核,并發

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的獨立意見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

定,回購股份的審議和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機制,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相結合,充分調動中層管理人員

及核心技術(業務)骨干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團隊凝聚力,有利于提升

公司核心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

 (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財務、盈

 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

 變化,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

 益的情形。

 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購股份方案。

  二、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經審查,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4,000 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

情形,不存在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該議案履

行了必要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

蘇州龍杰                                獨立意見

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

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該議案。

                  獨立董事:馮曉東、陳達俊、梁儷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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